推 yuizero: 最後結局是怎樣 02/27 10:23
這四人被關了14年
1989年有一個偵探去查當初的口供 發現整個都是被警察嚴重修改過
所以就拿這個證據上訴 後來翻案成功
※ 編輯: saviora (111.240.93.227 臺灣), 02/27/2026 10:26:29
推 Muilie: 實務上無罪推定是檯面上講出來爽爽而已,偵訊時訊問都是 02/27 10:30
→ Muilie: 有罪推定 02/27 10:30
→ yuizero: 不過那些人吃喝嫖賭。所以也不是真的無辜吧 02/27 10:31
他們是吃喝嫖賭 不是跑去搞爆炸案啊
※ 編輯: saviora (111.240.93.227 臺灣), 02/27/2026 10:32:37
→ yellowhow: 一碼規一碼,不然先把黑道全部抓起來吧 02/27 10:32
→ gfabbh: 檢警的角度,一定是先鎖定嫌疑人後,然後再去蒐證,這時 02/27 10:38
→ gfabbh: 就容易出現忽視其他嫌疑人,而造成冤案的問題。 02/27 10:38
→ v9896678: 某樓在哈搂,難不成今天有人闖紅燈就能說他是殺人魔? 02/27 10:42
→ v9896678: 犯法是犯法,犯甚麼法就判什麼罪,不是有罪就什麼都能判 02/27 10:43
→ gaym19: 吃喝嫖賭的小混混不代表可以把恐怖襲擊套上去給他們 02/27 10:43
→ yuizero: 說的也是啦。不該扣上恐怖犯的帽子。抱歉 02/27 10:44
推 jacky801129: 純字面吃喝嫖賭好像沒犯什麼嚴重的法啊 02/27 10:46
→ as3366700: 正常吧 不是很多人都說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最好嗎 02/27 10:50
→ Wolverin5566: 李察者威爾 02/27 10:52
→ aaron5555: 無罪推定就只是上課講講的理論而已,實務上不管管律師 02/27 10:54
→ aaron5555: 還是檢察官、法官都是有罪推定 02/27 10:54
→ adasin: 現在的小孩子連無罪推定都不知道了 可能課本都沒教了 02/27 10:56
→ adasin: 記得之前在某串聊 居然有人問我無罪推定是什麼 02/27 10:57
→ Muilie: 對錯不是重點,先看你背景,再看姿態夠不夠低,就算各項 02/27 11:01
→ Muilie: 證據都顯示你對,讓檢察官不爽還是會起訴你,反正先把你 02/27 11:01
→ Muilie: 弄上法庭 02/27 11:01
→ blackhippo: 4樓還沒睡醒嘛 02/27 11:03
推 UncleRed: 台灣來說蘇建和案也差不多是這樣 02/27 11:03
Law版有對蘇案判決書的解說 真的非常慘烈
就是自白書打天下 專家證人和證據都沒用的那種
※ 編輯: saviora (111.240.93.227 臺灣), 02/27/2026 11:05:39
※ 編輯: saviora (111.240.93.227 臺灣), 02/27/2026 11:06:04
推 lcomicer: 節制國家權力就是怕這種鳥事發生 02/27 11:18
推 lucky0417: 翻案了 青春也沒了 舒服 02/27 11:31
推 lucky0417: 這人曾經幹走同學的藍筆拿去簽名寫作業再假裝沒拿放回 02/27 11:35
→ lucky0417: 去 所以就算他被抓起來定其他罪也不無辜啊 02/27 11:35
→ v9896678: 只能說網路什麼鳥話都能說 02/27 1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