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Chiayi
※ 引述《bota (llll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wuwu5566wu (一點都不意外)》之銘言: : : 有人吃過嗎?這兩天在網路上聲量沸沸揚揚! : 剛剛跟風去看了一下影片 : 感覺店家會輸,理由: : 一,確實沒告知要錢,一般社會通念,那個佐料應該是不用錢的 : 二,消費者有叫刪除影像,但置之不理,已犯法,,,不過個資法號稱最高可到2 : 億,但消費者是nobody, 應該是判不了多少,就是個爽字而已 : 三,留負評有沒有妨礙商譽,通說:你有去吃,就沒有(個人主觀感受的言論自由) : ;你沒去吃亂講,才會妨害商譽 : 結論:商家公布影像的行為 : 一,佐證他沒告知要錢這事,也佐證消費者確實有去吃 : 二,然後順便挖洞給自己跳(違反個資法) : 然後說要告,這動作是恐嚇,這完全 : 誤解哦,訴訟是人民的基本權,我說 : 我要告你,這是在行使基本權,怎麼 : 會是恐嚇?所以訴狀千万不要列恐嚇 : 這條,會被法官笑 : 推測: (1)商家要返還300元 (2)個資法被罰幾千 (3)商家根據消保法也會被罰               ^^^^^^^^^^^^^^^ : 幾乎毫無勝算, 但(商家被罰加還那兩坨的錢)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3萬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60406001343-260402?chdtv 不知道這件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 果然輸了,判五個月或15萬罰金(本來一坨只有150元 , 現在倒賠15萬)  判得比我想像中的重(本來我以為只會罰幾千)  然後聽說, 改名搬到高鐵大道了 (應該是真的, 因為有酸民去那家留言, 沒有出來否認) 酸民真的很狠, 一路追殺到高鐵大道 ps: 另外, 這個只是刑事, 一般會附帶民事求償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9.177.18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hiayi/M.1775460510.A.9CF.html ※ 編輯: bota (101.9.177.184 臺灣), 04/06/2026 15:30:36
AmberWangTWN: 違反個資法15萬還好吧! 04/06 15:38
Rain: 看到這篇文特別去找新聞來看,不然還不知道 04/06 19:11
Yoimiya: 舒服 04/06 21:30
gaiaesque: 04/07 01:20
akemidk: 改名了 重新洗白再撈一筆 04/07 03:01
Kroner: 哈囉!關節痛真的超痛欸,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,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,效果不錯喔! 04/07 03:01
Sasamumu: 哪家你到是說阿 04/07 09:38
may2012xp: 改名成 千草 了 04/07 12:24
klinjohndoe: 詐騙 04/07 15:15
Andydream: 合理 04/08 02:21
Chricey: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,豬腳吃起來 04/08 02:21
deadair: 因為他不認罪啊 這種就是要加重刑罰 04/08 13:06
Rain: 開餐廳開到有前科,哈哈 04/08 16:11
bensoncms: 不和解重判,推法官 04/14 20:16